08.05.2025北京科吉環境技術發展有限公司
ISO14060系列介紹
根據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第六次評估報告顯示,2020年全球地表溫度較工業化前已升高1.1°C,2024年觀測顯示這一數值已突破1.5°C,1951-2020年全球變暖的50%以上由人類活動導致,在高排放情景下,這一比例可能超過95%。這種系統性風險正在重構全球經濟格局——世界氣象組織(WMO)預測,至2050年氣候變化可能導致全球GDP年損失達4%-18%,同時引發跨區域的資源分配失衡與生態服務功能衰減。
在氣候變化的大背景下,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基于氣候科學最新共識,正式發布ISO 14060系列標準(如ISO14064、ISO14068、ISO14067等)。該標準體系作為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技術支撐文件,在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EU ETS)、中國碳市場試點等政策中被參考,為組織層面、項目層面、產品層面碳排放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了完整方法論:涵蓋溫室氣體量化方法、監測方案制定、機構資質、團隊能力、核查流程規范及減排信用認證等關鍵環節。
作為溫室氣體管理的核心工具,ISO 14060系列通過標準化方法構建了完整的溫室氣體管理體系。通過統一量化標準,增強溫室氣體數據的可比較性與報告完整性,同時采用MRV(監測-報告-核查)機制與PDCA(計劃-執行-檢查-改進)閉環管理模式,支持組織制定科學的減排戰略,并為組織實現碳中和路徑指明了實現方向。

ISO 14068介紹
ISO 14060系列標準相互支撐形成實現碳中和目標的參考依據和實踐路徑,如下圖1所示,無論是組織層級的排放清單編制、項目層級的減排量核算,還是產品層面碳足跡評估,其最終目標均指向同一方向:推動組織或產品實現科學、可信的碳中和。ISO 14068-1作為核心標準,處于框架結構的中心位置,體現了其在碳中和路徑中的關鍵作用。
圖1 ISO 14068-1 標準與其他標準關系圖
ISO 14068標準明確了組織碳中和的術語定義,定義為:在特定時間段內,通過直接溫室氣體減排或提高減排能力實現組織碳排放減少,之后采用符合標準的碳信用對剩余部分進行抵消,從而實現組織的溫室氣體凈零排放。
ISO 14068標準指出了碳中和的實踐路徑:
1)減少組織邊界內的溫室氣體排放量;
2)增強組織邊界內的溫室氣體清除量;
3)抵消剩余的溫室氣體排放。
即,組織必須努力減少自身邊界內碳排放量,并增加碳清除量,最終對剩余無法清除的溫室氣體排放可使用碳移除或邊界外項目產生的減排量抵消清除,最終實現碳中和的目標。
圖2 ISO 14068碳中和實踐路徑
圖2為ISO 14068標準中提出的實現碳中和路徑圖,豎軸是溫室氣體排放量,橫軸為時間,整體可分為聲明時期和碳中和后期。在組織未作出碳中和承諾前,沒有采取減排措施導致溫室氣體排放持續增加;作出碳中和承諾后,組織通過管理措施、設備更新、優化工藝等方式逐步減少邊界內溫室氣體排放量,開始邁向碳中和目標,同時開發組織邊界內的如碳捕集、碳匯等負碳項目,增加溫室氣體清除量,達到自主減排上限。進入碳中和后期階段,經過前一階段努力,組織已實現邊界范圍內自身近零碳目標,僅剩下難以消除的剩余溫室氣體排放,此階段可利用邊界外的減排項目對剩余排放進行抵消,同時組織主體保持現有排放水平,不再增加溫室氣體排放總量,最終達到溫室氣體凈零排放甚至負排放。
圖3 ISO14068碳中和實現基本框架及要求
ISO 14068標準為實現碳中和制定了基本框架和要求,實施主體應按照如下步驟安排碳中和相關工作:
①承諾碳中和要求
組織碳中和承諾應該包含以下內容:最高管理者承諾聲明、碳中和途徑框架、確定主體范圍和邊界、建立碳中和管理團隊、碳中和與業務整合與治理、碳中和目標與組織戰略方向一致性、保障擁有實現碳中和資源、向利益相關方公開減排計劃、確保對減排計劃持續改進、考慮對環境和社會的重大影響。承諾需涵蓋短期目標(5-10年)、長期目標(至少20年)和僅含剩余碳排放的年份。清除剩余碳排放的實現碳中和目標年份通常設定為2050年。
②主體和邊界的選擇
碳中和主體的組織邊界參考ISO14064-1《溫室氣體第1部分:組織層級溫室氣體排放和清除的量化與報告的規范及指南》,對產品邊界參考ISO 14067《溫室氣體 產品碳足跡要求和量化指南》。如果主體活動存在組織邊界外的部分,需要進行額外描述,若主體在聲明期內發生明顯變化,需要重新選擇組織邊界。
③量化溫室氣體
承諾內容中組織層面的排放和移除量,依據ISO 14064-1、GHG Protocol Corporate Standards提出具體的量化指標,產品層面參考ISO 14067。
④碳中和管理計劃
關于組織如何制定和開展碳中和管理計劃,該標準提供了具體建議和參考的框架,主要包括:組織高層的環境承諾、組織主體業務描述、承諾目標時間安排、基準期與目標年、確定基準線和排放清除量化方法、實現碳中和途徑、減排項目類型、增加清除量項目計劃、碳抵消信用使用范圍、監測評價碳中和管理計劃指標、環境和社會的保障措施。
⑤強調自主減排放
組織在實現碳中和過程中需重視自主溫室氣體減排的途徑,如組織通過提高能效、開發碳匯減排項目、采用循環經濟業務模式等方式降低排放的活動;或通過在排放終端通過碳捕集技術等碳減排技術應用;或是采用替代材料、電力、生物質等替代能源消耗的技術。
⑥碳排放的抵消
若需要通過抵消來實現碳中和,應該先解釋為何無法采取更多的行動來減少排放或增加清除量。當僅剩下無法清除的排放時,組織可以選用各機制下已具備交易資格的碳信用項目產生的減排量或移除量進行抵消。
⑦碳中和報告
碳中和報告除了需要包含組織及其邊界的描述、報告的周期、碳中和路徑、所處的階段、基準線、組織碳足跡及其組成、碳足跡量化方法、碳信用使用等內容外,還應該體現:“剩余排放中是否有可自主減排但未減少的排放”、“是否存在有溫室氣體移除后的再增加,需要包含因此產生的溫室氣體”,“解釋如何達成碳中和以及在未來如何保持碳中和”的內容。
⑧碳中和聲明
只有當符合14064或等效的核證標準,并基于碳中和報告的基礎上,才可以發布實現碳中和的聲明。并要求組織在每個報告期間發布形成碳中和報告的執行摘要的背景信息。
如何實現企業碳中和目標-以水泥企業為例
自1985年以來,我國水泥產量已連續38年穩居世界第一,目前產量約占世界水泥總產量的55%。2023年中國碳排放總量約126億噸,其中水泥行業碳排放量12.1億噸,占比9.6%,僅次于電力和鋼鐵行業。隨著《關于推動能耗雙控逐步轉向碳排放雙控的意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鋼鐵、水泥、鋁冶煉行業工作方案》等“雙碳”宏觀政策陸續發布,以及水泥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指南 水泥行業》等具體方案落地實施,推動水泥企業實現碳中和目標已經成為國家實現“雙碳”承諾的重要一環,也是水泥企業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下面以ISO14068標準提出的碳中和實踐框架,探究水泥企業實現碳中和目標的實施流程。
①承諾碳中和:明確目標與責任
最高管理者作出碳中和承諾,明確短期和長期的階段目標,制定行動方案。例如海螺水泥在2022年發布企業《海螺碳達峰碳行動方案》《海螺集團“十四五”節能降碳發展規劃》并表明計劃在2050年前,東部地區子公司率先實現碳中和;在2060年前,全集團實現碳中和,并納入企業戰略。
②主體和邊界的選擇:界定核算范圍
明確水泥企業組織邊界范圍是否包括集團下屬工廠、礦山,如海螺水泥僅核算實際控股工廠。根據ISO14064-1的要求,水泥生產過程中范圍一排放主要來源于熟料煅燒,碳酸鹽原料在煅燒過程中分解產生的CO2(過程排放)以及化石燃料燃燒(燃燒排放),該環節排放量占總碳排放量的95%以上;范圍二排放以外購電力為主,排放強度取決于企業自身電力消耗水平和電網的CO2排放因子;范圍三包括原材料運輸、員工差旅等過程,取決于運輸的距離和采用的運輸工具。
③量化溫室氣體:建立精準碳賬本
依據ISO 14064-1標準計算水泥企業年度碳排放量,首先明確核算邊界明確排放源,涵蓋直接排放(范圍1)和間接排放(范圍2),直接排放源包括:化石燃料燃燒(如煤、天然氣、燃油)、原料碳酸鹽分解(石灰石煅燒)、生料中非燃料碳燃燒等,間接排放包括:外購電力對應的排放;其次收集數據,通過計量設備(如皮帶秤、流量計)收集各類化石燃料的消耗量,生產記錄或計量數據收集生產數據,通過數據中心或電表讀數核算電力消耗量。最后可參考國內水泥行業核算指南公式及缺省值進行計算,將工藝過程排放、化石燃料燃燒過程排放、外購電力排放加和,得到企業層面總排放。
④碳中和管理計劃:技術與管理雙輪驅動
搭建完整的企業碳管理體系,借助人工智能提升數據采集和分析能力,并在實現碳中和目標過程中不斷更迭。
短期措施(如2030年前):在熟料生產過程中增加非碳酸鹽替代原料使用量或優化水泥品種;在燃燒過程中,選用生物質如秸稈或固體廢棄物如污泥等作為燃燒原料,或選用氫能等可再生能源作為燃料;同時提高能效水平,推廣六級換熱預熱器、中置輥破冷卻機、富氧或全氧燃燒技術設備等高效設備,以降低噸熟料煤耗。長期措施(如2030年后):隨著技術發展和成本降低,充分利用碳捕捉(CCUS)設備在窯尾加裝胺法或鈣循環捕集裝置等。
⑤開展碳減排項目
企業在工藝優化和燃料替代的減排努力后,可在邊界范圍內采取更多碳減排項目,如在礦區增加碳匯項目或在合適的生產廠房或辦公樓搭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等。
⑥碳排放的抵消:嚴控比例與質量
依據發布的碳中和承諾,企業在完成自主減排后,達到了階段性目標,剩余的碳排放可選用碳信用進行抵消。抵消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采用自主開發項目所產生的減排量;采用邊界外自主開發減排項目所產生的經核證的減排量。例如通過綠色電力交易、綠證交易的方式提高綠色電力的占比;購買CER、CCER、VCS等認證碳信用進行碳排放量抵消。
⑦碳中和報告:第三方核查與透明披露
經由ISO認證機構(如SGS、BSI)對生產過程工藝排放數據、燃料消耗量、碳減排量、數據真實性作出核查核證,并公開減排技術應用效果(如替代燃料比例、能效提升數據),披露碳信用抵消項目名稱、簽發標準及注銷證明,最終基于上述核查與披露內容,編制形成完整、透明、可信的碳中和報告。
⑧碳中和聲明:嚴謹表述,杜絕“漂綠”
完成碳中和的企業可通過ESG報告、官網等途徑發布階段碳中和聲明或實現碳中和聲明,并承諾遵循的原則和數據來源真實性。
四、ISO 14068的意義
對于組織而言,ISO 14068提供了一個包含具體的原則、要求、行動指導和減排優先次序的理論框架,為組織和產品提供了實現碳中和詳細步驟和方法,幫助其能夠參考標準要求,逐步實施碳中和計劃,從而更高效地達成碳中和目標。此外,標準強調了減排優先的原則,明確指出在實現碳中和過程中,應優先考慮減少直接排放和間接的溫室氣體排放,然后增加清除量,最后才是通過其他方式進行抵消,減少了企業不進行自主減排,僅通過直接購買大量碳信用實現碳中和的“漂綠”行為。
對于全球范圍而言,ISO 14068提供了統一、科學且規范的指導,所有組織都能以標準來量化、報告、核證和核查自身的溫室氣體排放,確保實現碳中和工作過程和結果的可靠性。有利于國際合作與貿易往來,對于那些對環境要求較高的國際項目或者貿易產品,符合該標準的組織和產品將更具競爭力。例如,歐洲一些國家在進口產品時,可能會優先考慮那些來自能夠證明自身碳中和實踐符合ISO 14068標準的企業的產品。這也促使各國企業為進入歐洲市場而積極遵守該標準,從而推動全球范圍內的低碳轉型。
參考文獻
聚焦2024年氣候變化綠皮書:應對氣候變化形勢分析與展望,2025.01.,中國天氣
《ISO 14068-1:2023 氣候變化管理 向凈零的過渡 第1部分:碳中和》
《ISO 14064-1:2018 溫室氣體第1部分:組織層次上對溫室氣體排放和清除的量化與報告的規范及指南》
《2023中國水泥行業碳中和路徑研究報告》
《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指南--水泥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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